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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基层检察诉讼监督生态研究
2018-12-07 15:1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当前,检察机关已采取多种措施,在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等方面深耕监督主责主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新的改革形势下,怎样更好的增强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何更好地做好诉讼监督工作,做大做强检察监督,是摆在当下基层检察机关一道棘手的考题。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构建诉讼监督大数据平台

  检察机关应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有效整合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资源,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政法信息数据共享,搭建诉讼监督大数据平台,以信息化系统实现海量的诉讼监督数据、网站平台信息、新媒体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为开展诉讼监督提供基础支撑。

  诉讼监督案件化办理

  检察诉权与检察监督权适当分离的思路,有助于诉讼监督资源的整合,发挥诉讼监督的整体合力。诉讼监督案件化办理,将监督类案件的办理与业务办案放在同等位置,同等重要。检察机关发现监督线索后,通过受理、移送等环节,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可以直接生成监督类案件。进而开展询问相关机关和人员等调查取证工作,确定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并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等的方式,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抗诉的检察监督模式。

  创新机制和抓手,支撑诉讼监督工作

  面对当前的新形势,诉讼监督工作更加迫切的需要来自机制和抓手的有力支撑。要通过做大做强刑事执行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等领域的诉讼监督工作,打造品牌化诉讼监督工作模式,提升诉讼监督影响力。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工作衔接机制,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干警自身能力建设,建立诉讼监督专门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线索、调查核实、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等实战能力,组建一支诉讼监督队伍。同时,检察机关应善于借助外力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要多向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学习,通过挂职锻炼、共同研讨、联合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工作开展情况,把握诉讼活动运行规律,熟悉诉讼监督节点,强化队伍建设,为开展诉讼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