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1月2日,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强化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增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精准把握罪与非罪界限,精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精准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理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以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检察产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有力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营造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准确认定涉企犯罪,切实改进办案方式,营造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加大创新保护力度,保障企业创新权益,营造宽松开放的创新环境。规制不正当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强化司法行为监督,营造公开公正的司法环境。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规范行政,营造高效严谨的政务环境。落实检察普法责任,提升检察服务成效,营造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三是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关系。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畅通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与区工商联等部门的共建工作机制,形成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检察服务进企业活动,并根据企业法律需求及时提供针对性检察服务。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严防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干预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严格保守办案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断总结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方法、措施、经验,切实提升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