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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五大防骗绝招
2018-11-22 09:05:00  来源:检察日报

  重庆永川一公司在经营中急需资金周转,公司法定代表人融资心切,轻信熟人,在未审查“出借人”资质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并先行支付144万元借款利息和佣金。不承想,“出借人”一拿到钱便失联,致使“借款人”企业经营雪上加霜。近日,经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出借人”王鹏因合同诈骗罪获刑八年零六个月。

  黄强是永川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10月,他所在的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朋友介绍,黄强认识了王鹏。王鹏表示,可以帮忙融资借款,为让黄强相信他有出借资金的实力,还特意让他看了自己手机里一张2000万元转账凭证的照片。慢慢地,黄强相信了王鹏,选择与他合作。经多次商谈,双方达成一致:黄强公司以四个门面作为抵押,向王鹏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六个月,年利率18%。

  借款细节敲定后,王鹏表示,需要先支付部分利息和服务费。刚开始,黄强并不同意,还提出融资都是先放款,再付利息。王鹏则表示,他已经做过几笔融资借款,都是如此操作。

  借款心切的黄强不得已答应,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和融资服务合同,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随后,黄强按合同约定,分两次向王鹏的银行账户支付了借款利息和佣金共计144万元。

  让黄强没想到的是,王鹏根本就不具备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王鹏拿到这笔钱后,更换了手机号码,并携款潜逃。联系不上王鹏后,黄强才发现上当,急忙报警。黄强表示,当时在谈融资借款时,他没有了解过王鹏和他公司的情况,只是打电话问了问朋友王鹏是否值得相信和可靠。朋友说“没有问题”,他就相信了。去年12月,王鹏被警方抓获。

  到案后,王鹏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退赔该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据王鹏交代,他当时给黄强看的转账凭证照片,其实是他在朋友圈下载的一个虚假的转账凭证,违法所得已被其用于购买名表、豪车及其他生活用品。

  今年4月,王鹏因合同诈骗罪被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32万元。宣判后,王鹏表示不上诉。

  “该案为企业融资敲响了警钟。企业在经营中,要提高警惕,避免损失。”承办检察官在分析多起类似案件后,针对如何规避融资风险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不能先抵押、付利息。不要相信所谓“借贷要先付利息”“这是行规”等说法,这种“套路”的唯一目的就是骗取利息。在借贷前,要掌握相关金融知识,避免遭遇骗局。二是要审查对方的资质。借贷前,要认真审查对方资质及从业记录,是否依法依规经营及有无不良从业记录。该案中,受害企业仅凭一张“2000万元转账”图片就轻信对方,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三是别过分相信熟人。“熟人介绍”只能作为参考,详尽的调查必不可少。四是借助第三方机构。选择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将借贷资金、抵押财物放在第三方机构中,履约条件具备后,由第三方机构具体操作。五是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及时止损的同时让犯罪嫌疑人得到惩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