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案数据公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公司化运作趋势明显 检察机关建议打防并举加强治理
2017-12-21 14:06:00  来源: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以来,梁溪区检察院共审查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4204人,涉案金额共计1000余万元。经办案发现,上述案件中采用公司模式运作的案件有13150人,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公司化运作趋势,给社会造成了更大的危害性,亟待引起重视。

  一是犯罪成员人数众多,人员组成趋年轻化。以正常的公司经营形式为载体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对被害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而且对犯罪组织组建初期被招纳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大量处在犯罪组织下层的一些犯罪嫌疑人由于涉世未深、求职心切等原因,被犯罪组织吸收后受其蛊惑参与犯罪,乃至成为积极实施者,导致涉案人员日趋增多。上述34起案件中,以公司模式运作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占全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3.53%。同时由于使用电信网络工具实施诈骗犯罪对人员的科技知识及使用技能要求较高,而年轻人员更易接受新知识、掌握新科技,成为该类犯罪的主体人群。如我院办理的李某某、刘某某等63人诈骗案及秦某某、石某等44人诈骗案中,涉案人员均有几十人,且以“80“90为主,其中前案63人中,30周岁以下的有49人,占77.78%20周岁以下的有7人,占11.11%  

  二是犯罪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分工明确精细。作为有组织犯罪自身发展规律的衍生产物,采用公司模式运作的犯罪组织,为了便于内部管控,往往内部结构严密,分工明确细化,除设置总经理、销售总监、人事、财务及负责对外宣传、投放广告链接的美工部、技术部等公司正常的形式要件外,有的还专门针对不同诈骗方式设置微商部、电商部,针对不同诈骗阶段又分为微商一销部、微商复购部等,且不同部门分开办公、物理隔离,便于分散窝点逃避打击。如在秦某某、石某等44人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成立的某某有限公司,分别设置了销售一部、二部、三部,客服一组、二组以及物流组。 

  三是犯罪实施过程严密,犯罪手法专业智能。犯罪嫌疑人经充分预谋和策划,精心设计诈骗模式,形成全面细致的话术,实施过程环环相扣,并采用先进诈骗工具。如周某、熊某等10人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根据诈骗话术,冒充某科学研究中心或产品研发中心的教授、导师、业务员、专家助理等身份,电话联系被害人,灵活变换诈骗方法,以帮助被害人解毒、降糖等为由推销各类药品(实为价格低廉的保健品), 骗取被害人信任,并虚构支付进口药品的关税、材料费等名目,进而诈骗被害人钱财。有的犯罪嫌疑人采用诸如某某系统等先进办公平台软件,详细记录被害人的被骗过程,便于各个犯罪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为后续环节接续实施犯罪创造条件,也利于犯罪组织内部统计业绩和加强管理督促。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采用网络电话拨号、网页投放链接、微信群发广告、微信扫码关注等新工具、新方法进行吸粉加点做单 

  四是以实物产品为道具,犯罪形式欺骗性强。由于当前公司设立门槛降低、有关监管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信息滞后等原因,一些不法分子以成立合法公司的形式,肆意发布虚假广告,以无相关资质、无应有功效的实物产品作为道具,并利用电信网络工具实施诈骗。如秦某某、石某等44人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成立的公司,主推某某胶囊药品,相关产品多从网络上低价采购,缺乏正规供货渠道,产品本身批号不全、成分不明、作用不清,但犯罪嫌疑人却以一人一方、专门熬制老中医”“老专家配制、境外代购等为幌子,辅以快递寄送实物,向被害人进行推销,迷惑性极强。又如赵某、雒某等12人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道具是谎称具有特效功能的中药包 

  五是打击处理难度大,上下游犯罪关联性强。以公司模式运作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范围较广,证据种类众多且数量庞杂,给案件的侦查取证和审查认定带来一定难度。如李某某、刘某某等63人诈骗案中,被害人数百人,且遍布湖北、湖南、江苏、安徽、山东等地,涉案的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等种类较多,十分庞杂,且有的还因涉及被害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隐私,导致被害人不愿配合取证工作。此类犯罪组织严密,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大多借壳伪装,打击难度大,如利用公司形式伪装正常销售产品,分散窝点相互隔离犯罪环节,实施诈骗中回避敏感用语,利用产品名称、性质、功效打擦边球等。此类犯罪往往体量巨大,具体实施有赖于其他上下游犯罪作为支撑,相互关联,盘根错节,相关案件均涉及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而查处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较少,根治铲除难度大。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重拳出击,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力度。持续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形成常态化的高压打击态势,集中惩治一批社会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代表性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注重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摧毁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的根节脉络,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态势。二是加强协作,合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检侦协作,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加大检察引导侦查力度,围绕案件侦查方向、讯问要点及要求、客观证据及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全案证据体系构建等问题,明确相关犯罪证据收集、审查的要求,并逐步完善侦查线索经营、人员协作、收集取证等方案、机制,提高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质效。三是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工商注册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设立、经营等活动的监管,及时了解、跟踪有关情况。电信网络、广告推广、产品质量监督等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落实准入退出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铲除公司化运作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四是注重预防,提高特定人群防范诈骗能力。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以及检察工作进社区等平台载体,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法制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该类犯罪的犯罪特点、惯用手法和主要危害,帮助群众特别是一些老年人、久治不愈的慢性病患者等易受蒙蔽的人群,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防止上当被骗。 

  编辑:茌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