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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检察院依法向一起重型货车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所属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2021-12-10 10:02: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梁溪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所属公司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把控风险源头。

  2021年5月7日,被告人茆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明确禁止货车通行时段驶入禁行道路,因货车右侧存在视觉盲区,驾驶员疏于观察路面情况,右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茆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梁溪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案发当时,被告人所属无锡某公司还有多辆重型自卸货车在同一路段行驶,在右转弯时均未采取有效措施避让右侧非机动车道车辆。为加强重型货车管理,防范安全隐患,11月3日,梁溪区检察院专门派员至该公司走访座谈,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右侧视觉盲区监控手段不足等问题,从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维护车载安全行车设备、加强普法警示教育等三方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近日,该公司回函表示,已根据检察建议完善相关安全举措。一是认真反思,正确认识问题,全面查找公司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规范各类业务流程。二是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技术改进,现有工程车已全部安装可视监控,并在右转弯盲区时对驾驶员进行语音提醒,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三是对公司现有大车箱货车、超载车进行检查,全部更换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车型,对司机进行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