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溪区院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通过与无锡市院联合救助,对3名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发放市区两级联合救助金共计14万元,有力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和助力脱贫攻坚并获赠锦旗,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某某、郭某某、宋某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2017年7月,徐某某交通肇事致李某某重伤二级,郭某某、宋某某轻伤一级,法院判令徐某某夫妇对李某某、郭某某、宋某某进行赔偿。因徐某某夫妇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作出终止执行决定。2020年10月,李某某、宋某某、郭某某以原审量刑畸轻向梁溪区院提起刑事申诉。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促进矛盾化解,梁溪区院依托多元化解机制,多措并举妥善处置:一是全面细致审查,维护司法权威。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要求,依法调取卷宗,认真听取原案承办人及代理律师的意见,对原案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审查结案。二是开展联合救助,传递检察温暖。申诉人李某某与郭某某系夫妻,李某某因案致残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仅靠妻子郭某某打临工维持生计。申诉人宋某某因脊椎粉碎性骨折,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在伤后维权的近三年时间里,三位申诉人的经济状况十分困难。在了解案件事实和上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关爱社会弱势群体,梁溪区院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周慧娟检察长主动接待三位申诉人,深入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与诉求,亲自办理该案并联合市检察院进行救助,经规范审查报批,共向三位申诉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三是举行公开听证,提升办案质效。为进一步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梁溪区院在征得申诉人及代理律师同意的基础上,分别就原审量刑是否恰当、司法救助金额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申诉人充分理解该案审查结案的理由及依据,感受到检察机关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司法温情。三名申诉人均当场表示愿意停诉息访。四是扶贫更扶志,增强办案效果。救助金发放当日,周慧娟检察长亲切询问了申诉人的近况,并鼓励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申诉人表示会通过自身不懈努力创造美好的生活,不辜负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期望,并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