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经梁溪区院刑事和解室调解,成功促成一起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效提高诉讼效率,推动化解社会矛盾,充分释放司法善意。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琐事与继父袁某甲在无锡依瑞电子有限公司内发生口角。袁某甲之子袁某乙闻讯赶至现场,后双方发生打斗。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先后击打袁某甲、袁某乙面部,分别致两人左眼眶内侧壁骨折、鼻骨骨折。经鉴定,袁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袁某乙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20年11月30日,吴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梁溪区院审查起诉。鉴于该案系家庭成员之间因琐事引发的人身伤害类刑事案件,梁溪区院根据相关规定适用刑事和解:一是释法说理,积极促成调解。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告知权利义务,详细解释刑事和解相关政策,充分征求双方意愿。经了解,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对于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刑事检察部门将该案移送刑事和解室调解。二是耐心劝说,推动达成和解。调解员针对民事赔偿的问题,通过情、理、法三个方面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说,检察官则对双方开展法治教育,最终促成双方当场签署了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5万元,两名被害人均对其行为表示谅解。三是依法从宽,释放司法善意。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检察官依法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意见,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