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出国劳务特大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蔡某某、龙某、陈某、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十万至十五万不等。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出国劳务特大合同诈骗案4名被告人一审获判
2020-11-24 11:58: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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