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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院向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合力解决酒吧街未成年人犯罪顽疾
2020-11-24 11:10: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为推动有效管控涉1912酒吧街未成年人犯罪突出问题,11月6日,梁溪区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未成年人夜不归宿、夜宿群宿旅馆、进入娱乐场所、饮酒等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因素的综合整治力度。

  2019年,梁溪区院撰写了《1912酒吧街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四大特点亟待多方联动靶向防控》的情况反映,市委领导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均批示要求解决该顽疾。2020年,梁溪区院进一步对涉酒吧街犯罪情况进行整体综合分析,其中通过分析研究2017年至2019年办理的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发现:涉1912酒吧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数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人数的40%以上,且绝对数呈逐年上升趋势,1912酒吧街已成为全市乃至外地具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重要聚集点;未成年人夜宿群宿旅馆、进入酒吧和KTV饮酒等生活方式,易造成未成年人发生聚集、酒后判断能力降低、“三观”受到影响,甚至为了获取消费资金不惜铤而走险,成为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结合办案和走访调查情况发现:1912酒吧街大部分酒吧、KTV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未成年人酒后犯罪屡屡发生;旅馆业经营者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落实住宿身份证明登记实名制要求,且在落实留宿未成年人报告等方面管理松懈。

  为进一步推动综合施策、合力管控、长效治理酒吧街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确保该地区涉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梁溪区院依法向辖区公安、文化、市场监督等主管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一是建议关职能部门加强重点地区夜间管理,加大对夜不归宿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的力度,督促旅馆业经营者报告无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住宿情况,加强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情况的检查和处罚。二是建议关职能部门责令属于娱乐场所的酒吧、KTV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督促落实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和劝离的措施。三是建议关职能部门责令属于本部门管理的酒吧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标志,督促落实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措施。四是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对该地区的监督管理,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合力。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