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梁溪区检察院深化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领域“微权力”腐败介入式预防机制,结合辖区总投资约15亿元的无锡地铁3号线03、04、05标段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廉洁约谈”、“廉政测试”、“专家讲坛”、“检察官建言”等工作形式,深入推进检企共建活动,不断提升地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实效。
一、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预防指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备专人负责检企共建工作,并将“微权力”腐败介入式预防机制运用到地铁建设项目中,拓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面保障辖区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洁安全高效。二是积极指导协助。在检察机关的协助和指导下,在各项目部设立“预防工作联络点”,聘任“预防工作联络员”,检企双方重点构建预防工作联络、“微权力”腐败介入式预防、办案工作协作、宣传教育和预防服务等4项工作机制,推动检企共建工作全面开展。三是精准介入预防。以各项目部党委及相关部门为预防工作责任主体,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劳动人事等资金投入密集、权力运行集中的关键岗位、重点事项,确定为各项目部地铁工程建设的预防重点,通过深挖风险源点、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制度预防,充分发挥介入式预防工作的震慑、阻断、预警作用。
二、明确重点举措,推动制度预防。一是全面梳理制度,找准风险源点。检企双方重点对地铁建设项目的物资招标采购、报废物资处理、劳务招标、验工计价、工程管理、检查评比、资金管理、综合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排查,结合检察机关办案中分析出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特点规律,与项目部在项目管理工作中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部门人员在岗位自查中找出的廉洁风险点逐一对照分析,最后确定将地铁项目建设中的违规招投标、违规处理工程报废物资、违规使用劳务队伍、延期验收和支付工程款、物资采购价格虚高、现场管理、质量验收违反规定等30项风险点列为介入式预防的重点防控环节。二是细化具体方法,跟进监督指导。明确责任主体,针对风险点存在的环节,查看与风险环节相关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定内容,明确部门和岗位风险点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分析风险成因,通过走访工地,了解施工建设在队伍资质、施工管理、质量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情况,分析风险点成因和发展趋势,全面查找预防对策。加强指导培训,组织项目部工作人员培训“微权力”腐败介入式预防知识,并开展现场咨询和交流,以案释法,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及时纠正某些认识偏差,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增强制度预防的自觉性。三是快速转化成果,落实制度预防。在开展介入式预防工作中,按照“快速完善、快速应用、快速提高”的成果转化要求,主动加强与项目部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预防警示、预防咨询、廉洁谈话作用,指导项目部强化对风险环节制度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大对制度执行力的检查,并以点带面督促风险部门修订完善相关防控制度,确保制度预防落到实处。如03标项目部按照制度建设要求,及时编制完善涉及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27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公开、流程上墙、责任到人。
三、注重预防效果,提升工作影响。一是综合施策,打好预防“组合拳”。以“微权力”介入式预防为手段,加强与各共建项目部的联系与配合,先后召开检企共建工作会议4次,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7次,开展预防培训和风险点排查3次,开展工地走访5次,开展集体廉洁谈话1次,参与监督劳务招标1次,制作宣传展板20块,增强地铁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工作的精准度、覆盖面和实效性。二是检察助力,共建廉洁“民生线”。通过深入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关乎民生福祉的地铁工程建设的同步对接,既有力保障了地铁3号线共建项目部干部队伍依法依规履职,也为拓展和充实各项目部“党建联盟”活动内涵、促进无锡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三是媒体传声,释放检察“正能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桥梁和媒介作用,加强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深化地铁工程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4月,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澎湃新闻等十余家中央主流媒体前来实地采访了与我院开展共建活动的地铁3号线03标项目部,并专题报道了我院“微权力”介入式预防工作,认为我院预防工作思路清、服务措施到位,工作举措实、履职质效优异,创新亮点多、队伍素能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