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有独立院落的三层小楼,室外安装了健身修复器械,没有探视时,大门紧闭,一切都显得平和静谧。走进小楼,一楼、二楼分别设置了医务室、护士站、病房、活动室、配餐间、情绪疏导室、隔离室等,每层楼的入口都安装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AB门、防护栏,监控探头视角达160余处,专人24小时监控,如遇突发情况,工作人员能在30秒内到达现场。
这里就是江苏省徐州市强制医疗中心,里面关押的都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该中心的建成,得益于徐州市检察机关的一份“检察建议”。
4月23日,徐州市公、检、法三家强制医疗工作联席会上,三家机关代表围绕这份检察建议展开热议。公安机关当即表示,执行主体明确了,监管应该更规范。“近些年,云龙区检察院围绕强制医疗做了大量调研、测算和投入,我们公安方面更应该加强强制医疗执行主体责任,突出人文治疗监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说起这份检察建议,要从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监督的定点强制医疗机构违规“管、治”的案件说起。2015年4月,该院在辖区定点强制医疗机构——徐州某医院走访调研时,发现有强制医疗患者与普通精神病人进行混押混管的现象。究其原因,院方答道:“公安机关把强制医疗患者送过来,但是相关的资金跟不上,我们经费实在吃紧。”
据了解,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强制医疗患者是指有严重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俗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这类病人的强制医疗决定由法院作出,公安机关交付强制治疗,强制医疗定点机构负责医治。我国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定点强制医疗执行主体尚没有明确规定,定点强制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保障、监管人员补给等方面确实存在极大困难。
“强制医疗不仅关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治问题,更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得尽快解决。”云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认为明确强制医疗执行主体是打破僵局的关键。
该院随即启动强制医疗监督程序,一方面要求该医院先行创造条件划出独立强制医疗病区,单设强制医疗科,在法律文书齐全、交付程序合法的条件下,对所有强制医疗患者予以全部接收;另一方面,该院针对定点强制医疗主体不明确、治疗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地方人大提议案,并持续跟综推进。
检察建议得到了各方积极响应。2018年11月,徐州市强制医疗中心初具规模,依托原定点医院,单辟相对独立区域,设置了收治室、监控室、医务室、警务室、活动室、情绪疏导室、会见室等基础设施,新增床位100张,并配置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控设施。2019年4月,鉴于强制医疗的封闭性、看管专业性要求,徐州市公安方面接受了该院建议,主动承担起了强制医疗执行的主体责任,成立强制医疗监管部门,派员进驻并实行24小时值守,真正实现了对强制医疗患者的独立监管治疗,这才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至此,依托定点强制医疗机构,以“医疗为中心,监管为辅助”的强制医疗执行模式正式形成。该院“以办案促规范,以监督强规范”的办案模式,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两次批示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