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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12-29 15:20: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内设机构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梁溪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十二)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梁溪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6、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监督;对法院的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的举报,依法开展刑事赔偿工作。

  8、联系检察工作实际进行法制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权限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依法办理提请任免事项。

  10、负责其他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主动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迈上新台阶”的目标定位,忠诚履职,创新发展,努力开创梁溪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强富美高”新梁溪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把握检察工作新形势,更加有力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强富美高”新梁溪建设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创新、保护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参与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有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加大服务非公经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推进产业强区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的有效机制,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服务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

  二是把握人民群众新期盼,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平安梁溪”建设,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深入推进“法治梁溪”建设,主动担当反腐倡廉重任,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以司法公正引领和保障社会公正。

  三是把握司法改革新部署,更加积极地推进检察改革创新。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的推进落实,推动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特点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能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坚定不移地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注重发挥信息化对创新的引领和助推作用,做强检察工作品牌,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四是把握从严治检新要求,更加扎实地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现司法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专业要求,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加快专业化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化素能培训,探索专业化办案组织形式。牢牢把握检察机关职业特点,加强队伍职业制度建设,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建立健全有利于检察人员职业发展和职业保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内设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内设29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科、案件监督管理科、检察事务管理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科、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科、检务督察室、崇安寺检察室、广益检察室、扬名检察室、迎龙桥检察室、山北检察室、黄巷检察室、机关党委。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收支预算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数按2016年10月单位实有人数及工资数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单位实有人数的定额标准测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表包括如下十二张表:

  (一)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十二)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批复填列。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112.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6.62万元,减少16.04%。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从而导致收入、支出预算降低。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112.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112.1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112.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6.62万元,减少16.04%。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收入预算降低。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5112.14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4633.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357.31万元,减少7.16%。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支出预算降低。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48.65万元,减少18.78%。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支出预算降低。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112.1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合计5112.1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844.14万元,占94.76 %,专项收入268万元,占5.24%;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

  其他资金0万元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合计5112.1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112.14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112.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976.62万元,减少16.04%。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降低。

  五、财政拨

  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11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976.62万元,减少16.04%。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633.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7.31万元,减少7.16%。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公共安全(类)行政运行支出降低;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6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29.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减少29.94万元,减少11.45%。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支出预算降低。

  2、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0.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8.71万元,减少7.33%。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支出预算降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12.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18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办案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梁溪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976.62万元,减少16.04%。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

  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4633.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7.31万元,减少7.16%。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公共安全(类)行政运行支出降低;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8万元,与上年持平;

  3、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48.65万元,减少18.78%。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导致支出预算降低。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12.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18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办案费等。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4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2.84万元,减少28.79%。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从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降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1.08%;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9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6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检察院三区合并后,有30人分流去其他区检察院,有7人调出我院,有3人辞职,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逐年降低。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检察业务和工作需要。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0.47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检察院三区合并后,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加快专业化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化素能培训。

  十二、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7年度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为集中采购物业管理费1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2月17日

  编辑:茌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