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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院出台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
2018-12-28 16:27: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为统筹内设机构改革后全院各部门进一步有效开展检察监督信息化工作,6月20日,我院根据《2018年全市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梁溪检察工作实际,出台《2018年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统筹推进,科学采集监督数据。完善数据采集需求,以市院及我院重点数据采集清单为基础,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分监督事项与对应的数据清单需求,提升数据采集的针对性。改进数据采集方式,对照市院及我院重点数据采集清单,责任部门至少要在某一类数据上自主实现“专线连接”的采集方式,提升数据采集的高效性。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责任部门要通过会签文件、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监督数据源单位的配合,提升数据采集的长效性。

  二是主动配合,协同搭建实战应用平台。全力参与推进检察监督大数据研判平台建设,为该项工作做出梁检贡献。努力推进公安办案工作区视讯平台建设,自主或协助市院开发公安办案工作区视讯应用平台。积极参与公诉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建设,完善相关功能需求。强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梁溪未检监督信息化特色品牌。切实加大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工作平台及司法行政一体平台的应用力度,促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积极探索民行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建立食品、药品、环境市场监管检察监督信息化应用平台。强化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实战应用,努力实现诉讼类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在政法共享平台上传送和办案活动的网上监督、实时监督。

  三是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成效。建立数据保管使用机制,由院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全院所收集的信息数据,并对专线采集的动态数据与系统建立全院检察监督信息化专用数据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和建立台帐;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采集纸质、电子拷贝等静态数据,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并统一移送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各责任部门确定责任人和联络人,定期向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并认真总结提炼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成果,以“专报”等形式报送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调整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注重群策群力,全面激发工作活力。突出总结宣传,多渠道及时广泛展示工作成效,着力打造梁溪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亮点特色工作品牌。强化奖惩激励,院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部门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适时通报,并将检察监督信息化工作纳入全院绩效考核。

  编辑:茌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