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12月15日,梁溪区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职务犯罪领域刑事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邀请本院离退休检察官、值班律师作为轮值听证员参与听证,化解七旬老汉多年心结。
1998年至1999年期间,朱某某利用主管下属校办企业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的贿赂款共计4万余元,2004年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朱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十余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问题迟迟未得到正面回应,成为朱某某心头多年解不开的结。2021年7月20日,朱某某认为原判决认定的受贿事实错误,向梁溪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对原案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充分听取申诉人朱某某的意见。经审查后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申诉人诉求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诉累角度出发,根据《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简易听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梁溪区检察院决定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听证程序、优化听证员邀请流程等方式,对该刑事申诉案件开展简易听证。
听证过程中,申诉人朱某某陈述了自己申诉的事由,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轮值听证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并向朱某某了解案件经过。经过听证团评议,轮值听证员当场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原判决结果正确,向朱某某就法律条款及适用进行细致分析、耐心答疑解惑。通过有理有据、刚柔并济的释法说理,朱某某多年的心结被解开,当场表示申请撤回申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梁溪区检察院对该案作出终止办理决定,申诉人朱某某对此次听证结果表示认可。
本次简易听证会的开展,是梁溪区检察院从提升矛盾化解实效、妥善息诉罢访角度做出的积极探索,加速化解成年积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