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数字化建设成为优化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提升档案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数字检察战略背景下,各地检察机关关于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探索层出不穷,当前全国大部分检察院已启动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但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点与挑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夯实档案数字化建设基础工作。档案数字化建设涵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信息共享利用等各方面,要对标不同的建设标准,把握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正视数字化技术如OCR识别、云计算与大数据平台的广泛应用带来的档案信息安全风险,以安全体系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访问控制、身份验证、数据备份、定密加密等各项安全防护工作要求,确保数字化档案形成、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借阅等软硬件系统安全可靠。
掌握档案数字化建设关键要求。深刻领会掌握《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条例》关于档案数字化建设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落实电子档案合法要件、业务系统归档功能建设、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电子档案移交、电子档案备份等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针对多样化的档案类型,采用开放式软件和标准化文件格式,确保不同类型档案之间的兼容性和可转化性。
深化档案数字化专业人才建设。搭好引才平台,根据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结构,注重档案数字化建设专家型人才的遴选和引进,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搭好育才平台,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全面提升档案人才队伍综合素能,蓄足档案人才队伍的“源头活水”,使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赋予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