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持续推进我院危险废物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水平,10月16日,我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安全培训班。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以及辖区100余家单位危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负责同志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固体废物防治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企业规范化管理指标要求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程序,提醒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指标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列举了企业违反《固体废物防治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案例和处罚事由,告诫企业守法经营,切莫心存侥幸,一旦违法,将受到修订后的固废法最严格的处罚。我院结合办理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介绍了我院危险废物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机制,重点讲解了《固体废物防治法》中新增和修改的内容,从要求的严格、罚款金额的提高、连带责任、企业负责人员行政拘留等方面,提醒企业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建议企业增强生态环境安全意识,严格规范守法经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制,合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降低经营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