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运用智库式指控模式提起公诉的一起零口供危险驾驶案件一审宣判,在被告人当庭不认罪的情况下,我院指控均得到法院支持。
到案后,被告人孙某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律师为其进行无罪辩护。针对在案证据存在瑕疵,唯一目击证人也不愿意出庭作证的情况,承办人检察官申请启动智库式指控模式:承办检察官以书面汇报和多媒体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向智库汇报案件基本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智库围绕案件关键点、疑难点和争议点,在证据证明力、证据链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等方面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决策咨询,并依托模拟庭审,助力承办检察官在庭前找准争议要点,确保庭审指控效果。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托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立足定案核心事实,抓取关键证据,层层递进分析,有力戳穿不实辩解。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进一步从理论和证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证和充分答辩,并就该案证据链的完整性、定罪量刑等问题作了系统阐述,有力高效地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终,法院采纳了指控意见,认定被告人孙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