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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院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盗窃罪模块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9-04-22 16:28: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3月6日,梁溪区院被省院确定为全省12家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盗窃罪模块扩大试点单位之一。从3月12日开始,我院新受理的盗窃案件全部依托系统办理,目前已规范高效办理该类案件33件33人,提出口头纠正违法10余次,为系统修改完善建言献策10余条,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一是互联互动,合心合力,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内部联动,第一时间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赢任组长的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盗窃罪模块试点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我院试点工作开展;检察综合业务部迅速升级办案软硬件设备,培训应用技巧,并加强规范编目和案件监管,确保以“最好的设备、最优的环境”稳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刑事检察一部相关办案人员依托智能辅助系统扎实开展试点应用,细致操作,规范办案,确保办案提质增效。密切外部协作,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结合盗窃罪模块运行,向公安机关详细介绍了公安机关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赢得工作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真学真用,实战实训,促进办案提质增效。开展系统培训,及时组织选派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参加培训的两位干警,对使用新系统具体承办案件的6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进行专题培训,通过详细介绍该系统规范操作的具体情况,并组织参训人员学习讨论,确保每一位办案人员真学、真会、能用、会用,严格按照省院部署和项目组要求,将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实战实训,通过办案人员亲身操作,让办案人员“在操作中熟悉,在办案中检验工作成效”。经各部门共同努力,目前我院办理盗窃罪案件的质效明显提升,系统操作用时大幅减少,所办案件均得到省院项目组复核后的一致好评。

  三是先行先试,建言建策,发挥试点单位作用。及时做好系统使用情况的反馈工作。我院办案人员认真总结梳理操作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并通过截屏、录屏等形式予以固化,详细描述问题表现,提出系统完善的意见建议,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后,每天以办案日报的方式报送省院项目组,相关意见建议均被采纳、肯定。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全市推广,我院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办案人员总结提炼工作做法,收集有关经验材料,并选派干警在市院组织召开的智能辅助系统盗窃罪模块扩大试点动员暨培训会上,通过结合一起盗窃案具体案例,采取全流程实际操作的方式,现场讲解盗窃罪模块的新增功能、注意事项等,直观展示操作过程,及时提示难点要点,加强互动沟通交流,对全市刑检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专门培训,以实际行动推动盗窃罪模块在无锡的全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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