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时装公司欠缴的25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共计1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近日,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收到了梁溪区法院关于采纳该院检察建议的回函。
2016年9月,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向梁溪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西山时装公司(系港资独资公司)为其25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共11万余元。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因未查询到西山时装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当时该公司已注销,2017年5月,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018年年底,梁溪区检察院结合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过程中,发现该案执行存在问题。经调查核实,检察官发现:2016年10月,西山时装公司完成解散清算后,公司银行账户内尚有4300余万元存款,主要用于银行理财。在本案裁定终结执行时,该公司在上述银行账户内除购买的4300余万元理财产品外,尚有存款11.94万元。直至2018年4月,西山时装公司将该银行存款汇出。据此,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与此同时,该院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加强跟进监督,共同研究相关执行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争取监督效果最大化。因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将以明确的欠缴公积金作为公司债务纳入清算,故该公司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西山经多方沟通协调,今年3月初,该公司欠缴的25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11万余元已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