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虚构工程骗钱 得手即刻外逃
2019-02-18 10:39:00  来源:检察日报

  为偿还高利贷,男子谎称自己是工程老板,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骗取保证金。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荔浦市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毛某退赔被害人2.8万元。

  现年56岁的毛某是荔浦人。因借高利贷无法偿还,毛某不断被债主逼债,于是决定实施合同诈骗。2017年1月,毛某伪造一枚荔浦市某建设项目部的印章,伪造一份签订好的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书,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对外发包部分工程。廖某、黄某信以为真,与毛某商洽。同年2月13日,毛某与廖某、黄某在荔浦市某酒店签订了三份合同。合同约定,廖某、黄某交保证金后15天内可进场施工,如15天不能开工,毛某需退还保证金。合同签订次日,廖某、黄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8万元保证金打入毛某的银行账户。毛某得知保证金到账的消息后,立即将这笔钱取出用于偿还高利贷,之后外逃躲藏。廖某、黄某发觉被骗后报警。

  2018年5月16日,毛某在桂林市被警方抓获。2018年10月,荔浦市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