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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紧张,置业顾问起贪念
2018-11-08 15:58:00  来源:检察日报
  

  凌利工作过的售楼处

  “我好后悔,都是贪婪害了我……”10月12日,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凌利即将接受社区矫正,说起自己见利忘义自毁前程,他痛悔不已。

  房源紧张,乘机收钱

  凌利是一名“90后”,头脑灵活,善于沟通,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两个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卖出去不少房子,业绩比较突出。

  2014年,合肥某房地产公司在本市开发了一楼盘,该公司为此招聘了一批售楼人员。2015年9月,凌利应聘到该公司任置业顾问,负责向购房者介绍推销该楼盘。

  2016年初,合肥房地产市场出现井喷式发展,房价大涨,房屋热销,很多楼盘出现开盘即售空的局面。此时,从事售楼工作的置业顾问哪还需要推销楼盘,“很多人想买房子都买不到”,凌利很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

  2016年6月的一天,购房者柯某找到凌利询问楼盘情况。凌利如实告知房源紧张,柯某问可不可以想办法帮忙买到房子,说自己想买套80多平方米的,可以给凌利1万元钱。凌利听后,心有些动了,作为置业顾问,肯定比购房者先知道开盘信息,自己提前告知一下,让其早点来排队买房子,这个忙不难帮,还能拿到1万元钱,还是很划算的。退一步说,即便最后买不到,自己将钱退还也就是了。想了想,凌利痛快地答应了。

  过了几天,凌利打电话给柯某,让他来选房,并带1万元钱来。柯某很快来了,在售楼大厅门前趁没人给了凌利1万元现金,顺利选了一套房子。之后,柯某又带其哥哥和侄子几人来买房,拿到钱尝到甜头的凌利这下不再犹豫了,对柯某带来的购房者,一开口便强调房源紧张,说不能保证能买到房子。柯某便让凌利去操作,说之后会给他“活动费”。凌利顺势说买90多平方米的房子活动费要2万多元,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活动费要3万元,柯某讨价还价:我们都是熟人了,打点折吧。凌利同意,收了钱之后也按先前套路,帮他们买到了房子。

  违反规定,收“号头费”

  在拿到不义之财的欣喜中,凌利早将公司“置业顾问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业主的任何钱款,所有钱款必须由公司财务人员收取,并开具单据为凭;售楼人员不得参与炒筹、炒楼、帮客户放盘、介绍装修从中牟利及利用公司相关优惠政策与客户串通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销售过程中置业顾问不得争抢、转让、倒卖销售指标”等规章制度置于脑后。继柯某等人之后,对汪某、徐某、邹某等购房者,凌利故伎重施。

  杨某是柯某的老乡,2016年7月,经柯某介绍,凌利接待了他。杨某想买一套106平方米的房子,凌利说已经没有房源了,如果想买到的话要交3万元“号头费”。杨某问“号头费”能不能充抵房款,凌利说不能,想买房子就只能交这个钱。于是杨某当天下午带了1万元到售楼处,在凌利的车上说现在只有1万元,剩下的钱明天给。没想到当晚凌利打电话给杨某,说现在3万元搞不到106平方米的房子了,还要多加5000元。杨某很不高兴地说:怎么这么快就涨价了?第二天上午,杨某立即与老婆带着2.2万元去了售楼部,对凌利说:“我只带了2.2万元,老婆有病,赚钱不易。”凌利收下钱后,叫杨某回去等通知。当天下午5点多,凌利说房子搞好了,让杨某来签购房合同交首付。

  邬某也是一名购房者,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凌利,想买房。凌利对邬某说,该楼盘不对外销售,如果想买就要交纳一定的活动费。邬某打算买90多平方米的房子,凌利让交活动费2万元。邬某问交了活动费后能否自己选房,凌利说只能保证买10层范围内的房,不能保证挑选到中意的楼层。因为结婚急需用房,邬某也等不及了,正好邬某堂弟也想买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于是邬某给了凌利4万元现金。几天后邬某接到凌利电话通知,选了两套房签了购房合同。

  就这样,凌利利用自己的售房便利,收受柯某等9户购房者钱款共计21.8万元。

  业主投诉,受贿案发

  案发后,凌利供称:“我收的这些钱公司没有人知道。每次收钱,我都是把他们带到售楼处外面没人的地方,或是带到我的车里。收钱时我就跟他们讲了,这些钱没有任何手续。”害怕被别人查到,凌利收的大都是现金,自认为收现金没有什么证据。

  侦查人员反问一句:如果不交钱给你,能不能买到房子?凌利答,如果不交钱,那是买不到房子的。“那交钱后,你怎样才能确保人家买到房子呢?”“我主要就是让那些交钱给我的人先来选房子,这样就能买到房子,那些没交钱的人,到最后才通知来,或者根本就不通知,就很难买到房子。”

  2018年1月1日,该楼盘按约定交房给业主,公司客服部门电话通知业主来拿房。其间有一名业主打电话投诉,说自己购房时,置业顾问凌利向他要了2万元的“号头费”。

  接到业主投诉后,该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立即派工作人员对凌利经手卖出的房子业主进行了回访。回访中,有9户业主反映,凌利以需要交纳“号头费”才能买到房子为由,曾向他们分别索取1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现金。有业主说,凌利说过这钱不开收据也不入公司账,就是“号头费”,钱是用来打点领导,交茶水费之类的,否则买不到房。

  对违反该公司规定、损害业主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2018年4月26日,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报案。同年5月23日,凌利被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抓获归案,7月11日移送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