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17秒,你自己信吗?”
2018-11-02 13:30:00  来源:检察日报
 

  公诉人吴奕华正在宣读起诉书

  2018年8月10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益震危险驾驶一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2017年11月24日晚,被告人顾益震与朋友在宁波市镇海区某饭店饮酒后,与某汽配店老板娘等人发生争执,被民警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结束后民警于11月25日零时许将顾益震送回其工作单位。顾益震自感吃亏,待民警离开后,即驾车回到汽配店,再次与老板娘等人发生争执。民警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发现顾益震有酒驾嫌疑,遂通知交警,交警到达现场后,对顾益震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52mg/100ml。被告人顾益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是把车停下后才喝的酒!之前我根本没喝酒。”公诉人吴奕华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顾益震辩解,他于当晚将车停在汽配店门口正对的马路边,为了壮胆喝了两瓶酒,然后才下车与店里的人发生冲突,并非酒后开的车。

  “你把车停在马路边后做了什么?”

  “关掉车灯,把车熄火。”

  “然后为了壮胆你就开始喝酒了吗?”

  “是的。”

  “喝的是什么酒,喝了多少?”

  “喝了两瓶二两半的二锅头。”

  “都喝光了吗?”

  “喝光了。”

  “你是从什么地方拿的酒?”

  “我车里一直放着酒,就放在副驾驶位置的手套箱里。”

  “喝了酒后,酒瓶你是怎么处理的?”

  “丢出车窗外了。”

  “接下来你做了什么?”

  “下车走进店里找他们理论了。”

  “我们调取了现场的监控录像。监控时间显示,11月25日0时10分7秒你的车出现在监控中,0时10分15秒车在汽配店门口关闭大灯,0时10分32秒你走进汽配店,0时10分38秒你与人发生冲突。”吴奕华当庭播放了监控视频录像。

  “也就是说,从你停下车到走进汽配店一共用时17秒。其间,你完成了关车灯,熄火,从副驾驶位置的手套箱拿出两瓶二两半的二锅头,拧开两个瓶盖喝完酒,随后把酒瓶丢出窗外,接着下车,步行5米走进汽配店这一系列动作。17秒,你自己信吗?”

  随后,吴奕华向法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证实被告人顾益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我知道错了,我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面对充分的证据,顾益震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最终,被告人顾益震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公诉人简介

  吴奕华:法学硕士,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