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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18年的执行款,拿到了
2018-10-25 14:44:00  来源:检察日报

  “如果不是检察官的帮助,这钱我估计很难拿到。”拿到迟到了18年的执行款,武某感慨良多。

  25年前,河南省孟州市村民武某将2500余斤麦子存入所在后津村村委会所办的面粉厂,次年该厂倒闭。1995年1月,武某将该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其小麦,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津村委会于1999年7月底前付给武某赔偿金3514元,之后武某多次索要,该村委会一直未予履行。2000年8月,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18年过去了,这笔款依旧未能执行到位。

  “20多年前,3500元可不是个小数目,我官司打赢了,就是要不来钱!”武某很无奈。

  孟州市检察院民行科长何彩霞接手这起申请执行监督案后陷入沉思,近年来各地法院致力于解决“执行难”,孟州市法院在此项工作上一直未落人后,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小”案子拖了18年呢?这里一定有原因。何彩霞决定到法院了解详细情况。

  经与执行法官座谈发现,后津村一直存在内部矛盾,村委会换届不能正常举行,村委会主任常年无人担任。新任的村委会班子对往届债务不予负责,最主要的是它没经济收入,致使法院执行无从下手。同时,检察官还得知,后津村作为被执行人还有另一起拖欠18年未执行的案件。看来,要想让后津村委会还这两笔钱,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

  何彩霞一行3名检察官通过深入调查后发现,由于近年国家建设道路占用该村土地,该村在镇政府财政账户上有一笔赔偿款。这笔款项为案件执结提供了可能。但执行调解工作进展并不顺利。一方面,该案执行款利息就是一大笔钱,该村账户可使用经费不足以全额支付案件执行款。另一方面,武某坚称本金及利息一分都不能少。同时,该村新任村委会主任虽表示了还款意愿,但该村历史欠账较多,直接执行易引起村内矛盾,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鉴于此,检察官们一趟又一趟地奔走于村委会和当事人家中,到武某家座谈时,发现其家境贫寒,加上他身有残疾,生活十分困难。“武老汉的家庭情况应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何彩霞积极与其所在院控申部门联系,说明武某现状,控申部门调查后为武某申请了司法救助。不足一个月,2000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武某手中。这笔救助金虽然不多,却让武某感受到了温暖,也解开了他多年的心结,为后期执行调解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2018年9月初,何彩霞等人联合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后津村,经过6个小时的释法、说理、促和,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武某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后津村同意支付两起案件执行款1.9万元。2018年9月23日,武某在法院领取了执行款。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