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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院自主开发的案件智能管理系统绩效排名模块正式上线试运行
2018-10-11 14:30:00  来源:

  为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基层院绩效考核的新要求,努力构建凭数据说话的业绩评价体系,梁溪区院以被省院确定为绩效考核信息化试点单位为契机,自主开发的案件智能管理系统绩效排名模块自201810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对不同部门人员在同一平台使用同一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案件智能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后新增的绩效排名模块,是我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推进绩效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的一个有效尝试,并经两次全院征求意见后正式上线运行。该模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数据来源客观全面。该模块共设置数量、质量、效率、作风、操守、效果、技能、综合履职八个方面的考核评价指标。其中数量、质量、效率等办案业务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实时抓取动态数据进行评价计分;作风、操守、效果、技能、综合履职等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评价后每年度统一录入系统予以汇总评价。二是实现不同部门人员同一标准客观评价。该模块以一审公诉11人案件为参照设定标准得分,对其他各类业务全面综合考量办案性质、工作量、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设定的相应转换系数进行量化得分转换,从而实现对不同部门不同类别办案业务的统一评价得分。三是实现办案人员全覆盖考核。该模块除对所有员额检察官进行绩效考评排名外,同时对检察官助理在同一平台进行考核评价,客观显性反映检察官助理的工作绩效,从而为检察官助理的成长和员额检察官遴选提供了客观的评价参考。四是实现数据实时动态互通。该模块能够实时动态更新所有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业务数据,有利于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导向,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