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摩擦,便对对方大打出手,置车内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顾。2019年6月18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因上车心怀不满 竟殴打公交司机
2019-06-27 13:38: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管理员
更多…案件发布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钟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韩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胡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公安部督办的菲律宾电信网络诈骗专案主犯苏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陆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活动罪对浦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活动罪对范某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活动罪对何某、蔡某等9人提起公诉
-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活动罪对董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