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国家和民族之魂,也是国家治理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笔者认为,检察机关需要切实增强检察自信,坚持开放包容、守正创新,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定检察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艰难起步,接续奋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提供了坚实的精神保障。新征程检察机关坚定文化自信,就必须立足检察制度的伟大历史实践,要深入挖掘、创新继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把中国检察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为中国检察理论,实现精神独立,制度自信。要着眼长远,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世界优秀法治成果,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政策与法律、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要始终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检察制度自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更加成熟定型。
坚持开放包容。中华文明具有极强的包容性特征,是多元文化发展凝聚所形成的共识。一方面,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工作实际出发。既要传承、借鉴长期形成的历史传统,全面总结党领导检察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又要着眼现实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必须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顺应历史潮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大理论及实践问题,不断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理顺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展检察文化的广度与深度。以海纳百川的开放胸襟吸收、借鉴世界其他地区优秀检察文化,兼容并蓄,博采众长。在“人类知识的总和”中寻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创新路径,以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的胸襟对待一切检察制度,促进外来检察文化的本土化发展,加强对不同法系、不同文化、不同传统的比较研究,始终保持新时代检察文化强大的生命力。检察文化创新要具有开放的胸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指导下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实现古今、中外的有机衔接。
坚持守正创新。不同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会有不同的履职要求,要立足我国国情,紧跟时代步伐,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创新。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推进职能重塑、机构重组,为检察文化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方面,检察文化创新必须以守正为前提。要避免盲目的、无方向的乱创新、瞎折腾,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中国式创新”。另一方面,检察文化创新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要勇于探索,既要“说新话”,又要“干新事”,以更加宽广的视野谋划检察文化建设的深度与广度,进行检察文化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用创新思路解决检察文化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检察文化建设要聚焦解决重大问题,与“四大检察”、数字检察、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制定符合本院发展的检察文化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厘清步骤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将检察文化建设纳入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相应的奖惩机制。
二要服务监督办案,促进融合发展。要更新检察理念,克服“重业务轻文化”的惯性思维,激发检察文化建设的热情、激情,找准文化建设与监督办案的交融点,以文化建设助推监督办案高质效发展。要持续提升检察文化的热度,加强宣传报道,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检察故事,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互通互动,共建法治文化共同体。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出礼入刑、明德慎罚等创造性转化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要加强联动协同,营造浓厚氛围。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全局工作,政工部门要切实发挥抓头牵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检察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工作要及时跟进,形成“1+1>2”的工作合力,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各业务条线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让检察文化融入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更好体现法治“主题”,让检察监督处处传递文化力量。上下级检察机关要积极践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有效合力。要积极沟通,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将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本地文化建设总体格局。
四要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创新发展。不断加强检察文化组织建设,培养、挖掘检察文化人才。健全完善检察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检察文化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院史馆及警示教育基地在彰显检察文化中的显著作用,构建传播检察文化的革命阵地,更好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新面貌,检察业务新作为,检察队伍新气象。不断挖掘红色资源,弘扬英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推动检察文化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狠抓检察文化品牌建设,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优秀检察文化品牌矩阵。
(作者为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