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学人:桂钱胜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微课概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更加彰显了法治思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60年来,“枫桥经验”从最初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如今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始终坚持立足基层、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基层善治。
民事检察如何做好矛盾化解,回应百姓关切?检察人员首先要找准矛盾纠纷的症结,把握事情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引导当事人减少无谓的争议。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绝不是“和稀泥”,邻里矛盾引发纠纷难以和解时,就需要邀请乡贤、村社代表参与调解,将当事人置于熟悉的环境和人群中,更容易凝聚共识,夯实和解基础;对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案件,就需要邀请法官、律师参与,通力协作,有利于把案件事实讲透彻,把法律适用说明白。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既可为当事人减少讼累,又能有效避免信访风险。
针对老年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难的现状,诸暨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作用,联合多部门共同出台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意见,形成工作合力,便于检察机关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纠纷,提升化解矛盾的前瞻性和群众的获得感。
桂钱胜,多次获评优秀青年干警、优秀公务员,撰写的论文《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探析》被评为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论文三等奖。
本报记者范跃红监制通讯员王彬礼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