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无锡市梁溪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各项职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梁溪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贡献度
紧紧围绕梁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推进 “六个高质量”发展重大部署履行职能,努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有力保障金融安全稳定。针对辖区金融业集聚的特点,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涉金融犯罪,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等犯罪43人,其中孙进京等10人保险诈骗案涉及5家被害保险单位。加强风险预防,深入剖析金融犯罪特点规律,编发《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汇编》,联合市保险协会举办反保险欺诈知识讲座,向党委政府反映无锡中心城区金融犯罪高发问题得到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并推动开展专项整治。
——着力守护民营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2人,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21人,其中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起诉涉及12家民营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车诈骗案8人。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正确把握罪与非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等界限,听取相关辩护人意见30人次,对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慎用逮捕等强制措施并依法不批捕4人。提供精准检察服务,走访民营企业71家并收集意见建议44条,就企业在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危险废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提出针对性建议24条,促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服务产业强区建设。
——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向区委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等11份,依法处理群众信访296件,健全导诉员服务、公开答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矛盾多元化解机制。运用法律手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公安部督办的11人贩卖毒品案等“黄赌毒”犯罪281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监督收监执行4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漏管,源头防控社会不稳定因素。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开展检察开放日、典型案例通报会、涉案未成年人集体训诫教育和各类法治宣讲活动共30次,两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打造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覆盖全区的社区 “检察工作站”,构建立体化智能化检察为民服务模式,组织干警1406人次深入社区收集社情民意、群众诉求794条,协助化解小区物业管理、排水难等矛盾纠纷30起,开展宣传服务活动44次。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共向17名救助对象及时发放救助金14万元,并有效衔接法律援助等工作,其中针对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中多名外地被害人卧病在床的实际,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通过网上传递收集相关资料,采取网银转账方式发放救助金,让受助人员充分感受到“检察温度”。
二、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办案与监督一体推进,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实现精准打击犯罪与有效保障人权相统一。
——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01人、提起公诉1678人。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30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33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人,办理陈云根抢劫杀人分尸案、辖区首例“套路贷”案和中央电视台专访报道的李朝望绑架儿童案等重大案件。突出惩治危害网络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网络犯罪,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307人,办理公安部督办的“306”专案系列案件,打击网络犯罪工作受到来院专题视察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击力度,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4人,其中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以高利放贷和非法讨债为主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注重深挖彻查,在办理辖区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中立案监督、追捕3人。推动源头治理,及时向区委政府报送民间“小额贷”易引发涉黑涉恶等刑事犯罪问题的情况反映,向区主管部门发出加强旅馆业治安监管的检察建议。
——推动形成惩治腐败工作合力。落实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加强与区监委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职务犯罪调查与审查起诉衔接机制,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提前介入区监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受理的区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决定逮捕4件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件4人。
——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督促立案3件、监督撤案27件。持续跟踪监督的曹兆定骗取保险金案,从立案监督到判决历时400多天,诠释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依法履职的决心,并避免81万余元国有资产流失,《检察日报》头条专题报道。规范侦查活动监督,追捕、追诉3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件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份,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每周巡查,开展“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强化刑事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建议对3名被判处财产刑的罪犯执行财产刑。
三、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力保障公正司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全面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力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合法性的全面审查。针对立案环节的违法情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通过监督促使将相关物业纠纷案件及时导入派驻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保障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就立案之后审理过程中的违法情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4件。
——强化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的监督。注重调查核实,坚持抗诉标准,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9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维护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息诉8件。
——强化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监督、支持依法执行的力度。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推动执行规范化。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5件。支持依法执行工作,作出不支持监督和终结审查决定8件,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3件。积极推进执行和解,促使一起历时10年的工伤赔偿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帮助申请执行人获得工伤赔偿及迟延履行金14万元。
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
切实肩负“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围绕公益核心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专设公益诉讼部,明确部门职责,配强专业队伍,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6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1份,提起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整合检察权能,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刑事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三诉合一”工作机制。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协作,与区相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等配合机制,派员赴行政机关学习交流,凝聚广泛共识,合力保护公共利益。
——突出重点领域公益保护。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力。守护“绿水青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4件,其中经与区监委等部门协同配合,成功督促清理南兴塘河、大寨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和公益调查,就发现的影响辖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有关问题,分别向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约谈饿了么、滴滴、美团三大互联网外卖平台运营商,督促其依法履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就39人次违规报销医疗保险金、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分别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追回国有资金15.5万元。
——注重双赢多赢共赢。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工作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上。严格落实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理的诉前程序案件占公益诉讼总量的99.4%,行政机关在期限内积极履职,诉前整改率达100%,使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得到有力维护。突出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效果,促进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徐国敏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案,被告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被判处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江南晚报》上向众多消费者公开道歉,有效警示和规制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该案获评无锡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总体部署,做好改革“精装修”,注重以信息化助推监督办案,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持续推进检察权高效运行新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以专业化办案团队和办案机制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检察官办案主体作用,突出检察官办案亲历性,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员额检察官人均办理实体性案件数同比增长46.4%,其中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实体性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177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专门性办案机构和专业化办案组,整合机构职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改革,推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提高监督办案整体效能。在办理肖笛等78人诈骗案中,抽调7名员额检察官组建跨部门办案组,依法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追捕、追诉12人。
——有效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大诉前主导力度,召开联席会议88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90件,退回补充侦查312件,提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建议54人。发挥审前过滤功能,实行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机制,听取辩护人意见420人次,依法不起诉54人。注重庭审指控效果,推动召开庭前会议13次,申请“四类人员”出庭作证18人次,促进庭审实质化和提升庭审效率。秦文利等44人诈骗案聘请了31名辩护人,该案在一天内完成所有庭审活动。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处理。
——大力加强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监督办案的支撑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能和履职水平。打破信息壁垒,与多家单位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数据运用,善用监督数据发现监督线索,推进精准监督。注重应用成效,综合运用案件智能管理系统、庭审支持系统等科技手段辅助和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六、突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引领打造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检察队伍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更好地强化法律监督和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党建工作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区委“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主题党日等活动76次,一名干警获评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以基层党建工作成果浓厚干事创业氛围,引领和带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打造专业检察队伍。提高专业办案能力,细化素能培训计划,强化实战岗位练兵,紧贴检察实务开展理论研究,5项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被省市级立项。突出核心能力建设,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新模式功能,开展小课堂、公诉人论辩赛、观摩庭审等活动37次,提高检察官调查核实、证据审查运用、出庭公诉等能力。完善人才建设体系,出台人才建设工作意见,量化人才建设标准,健全人才培养、管理、使用机制,加快培育专业人才,20人次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竞赛或评比活动中获奖。
——积极转作风提效能。全面从严治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始终守纪律、讲规矩。注重真抓实干,共对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1180件次,确保检令畅通、执行高效。深化司法公开,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10条、法律文书1095份、重要案件信息94条,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检察机关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加强与代表的常态化联系,邀请各级代表来院视察调研79人次,走访省市区三级代表41人次并收集意见建议37条,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年来,梁溪检察工作持续稳健发展,院集体再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无锡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等荣誉,刑事检察一部被评为“无锡市三八红旗集体”,干警个人5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理念与法治建设新要求相比还不完全相适应,需要不断转变和提升;监督办案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民行检察固强补弱、公益诉讼民行并重等方面需持续发力;司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相关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够健全完善;检察人才建设仍需取得新突破,尤其是高层次、专家型、领军型人才还比较匮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9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改革,锤炼过硬队伍,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梁溪建设作出新贡献。
——凝神聚力顾大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防范区域性风险,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努力为梁溪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深耕细作强监督。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创新检察工作方式方法,运用现代科技助推监督办案,全面平衡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重点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做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实公益诉讼工作,努力以优质高效的监督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新的更实的获得感。
——一着不让推改革。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持续深入推进员额制、内设机构、捕诉一体、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等改革措施,切实增强检察发展活力,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持之以恒抓队伍。坚持以基层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核心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检察人才建设为关键,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努力以检察发展高质量助力梁溪发展高质量,为 “强富美高”新梁溪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