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梁溪区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健康的舆论环境。
一、种好“责任田”,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健全工作组织。院党组始终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极端重要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主任、领导班子成员任副主任、检察综合管理部和检察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参加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勇于履职担当,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二是细化责任分工。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本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其中,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坚持全院“一盘棋”工作导向,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实施举措,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工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三是科学分析考评。院党组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始终坚持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范畴,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画好“同心圆”,厚实正面思想教育凝聚力。一是强化科学理论武装。通过党课理论辅导、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支部组织生活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引导干警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日常廉政教育。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把廉洁教育作为检察人员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干警明晰红线、分清界限、坚守底线。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案例通报学习,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本色。加强八小时外延伸管理和关心,帮助干警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三是强化先进典型引领。充分挖掘和宣传本院干警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积极推荐我院爱岗敬业、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优秀干警参与“最美人物”“梁溪好青年”等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涌现出市“三八红旗集体”、区“优秀党务工作者”、“梁溪好青年”等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
三、守好“主阵地”,夯实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一是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唱响时代主旋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以铸造检察职业精神为核心,完善“党建、法治、廉政、效能、和谐”等检察文化建设平台,用好“道德讲堂”、“东林法学社”、“梁检学堂” 、“红色党建”微信群等检察文化阵地,优化“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每一个角落都有生机”的机关和谐人文环境,精心培育梁溪检察文化名片,以检察文化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人员核心价值追求,在全院上下形成风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正面宣传报道,讲好检察好故事。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善于运用本院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等新兴媒体,抓住检察工作的“亮点”,关注群众议论的“焦点”,瞄准法治建设的“热点”,主动加强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做好“指尖上的检察宣传工作”,增强检察机关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2018年,本院新媒体作品被高检院、检察日报、江苏检察在线等新媒体公众号转发56篇,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2018年11月8日,专门召开打击网络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江苏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参加,有效引导社会主流舆论。三是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汇聚法治正能量。出台本院《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暂行办法》,明确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及相关保障措施,对不同舆情级别设置相应预案,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确保工作有依据、制度有保障、落实有方法。设立涉检舆情信息员,实时关注相关商业网站、论坛等网络新媒体空间的最新涉检网络舆情,不断提高全媒体时代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快速反应、分析处理等能力。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针对社会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发声,用网民语言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加强正面引导,凝聚法治共识,牢牢把握网上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