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苏省委编办、省检察院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推进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卫民在主会场就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主持会议。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省委编办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省检察院机关全体干警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委编办领导及相关同志,各设区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郭卫民指出,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现实需要,关系全局、影响深远。
在推进实施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突出专业化建设、坚持规范统一、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六个原则。
讲话中,郭卫民还就统筹考虑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中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机构精简设置与专业化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刘华在讲话中说,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年前已经进行了初步动员,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各设区市检察院要在本次会议以后,迅速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去年已经完成,这次要按照最新文件精神做适当调整。
刘华要求,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好三点:
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全省上下要步调一致,说改就改,不讲条件,坚决执行。严格按照省委编办和省院要求制定本地方案,上下对应、职能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不得各行其是。严格按照时序进度,紧锣密鼓、压茬推进,在规定时间完成既定动作,3月底前,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做深做细改革动员。每一名检察人员都是改革主体,也是改革对象,大家参与支持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各设区市检察院要开好动员会,把改革的意义讲清楚,改革的道理说明白,改革的方案传达到位,确保每名检察人员都能以工作大局为重,理性客观地面对工作部门和岗位调整。要尊重个人意愿,了解每位检察人员的心声,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选择。要密切关注改革过程中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涉及岗位调整的人员,院领导要明确分工,全部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凝聚共识,增进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确保运转顺畅。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并不意味着改革画上“休止符”。要抓好工作的衔接,原部门尚未办结的案事件,要与新的部门做好交接。对一些复杂敏感的案件,要处置周全细致,原则上仍由原承办人负责到底。要抓好机构运行问题的研究,围绕重点任务加强实践探索,及时发现、解决机构运行中的不顺畅、不协调、不均衡等问题。
据悉,早在2016年8月,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为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同年11月,省编办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印发《江苏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选择南京市玄武区、南通如皋市等六家基层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8年初,为巩固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成果,省检察院在与省编办沟通的基础上,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2019年1月31日,省委编办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启动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