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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面子的代价
2018-10-31 14:23: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

  最近读书的时候看到了这么一句话:“天地为炉,世间万物,冥冥众生,谁不是在苦苦煎熬。”人生际遇的好坏,关键就在于自己的一念之间。这让我想起了自己不久之前办理的一个案子。

  小芳是出生在农村的女孩,几年前从偏远的家乡来到无锡,大城市的生活让小芳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眼界也开阔了许多。虽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但她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不愿被人看低了。

  小芳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收入和业务量挂钩,业务做的越多收入就越高。眼看这个月快过完了,忙忙碌碌了一天却还没签单,铩羽而归的小芳连晚饭也没吃,摊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半梦半醒间,同事兼室友小红回来了。小红眉飞色舞地和小芳打招呼,看起来心情很好。原来,小红刚做了一个大单,收了客户5000块钱的押金。小红随手将装着5000元钱的钱包放在了抽屉里,哼着小曲去洗漱了。小芳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小小的嫉妒心油然而生。

  第二天一早,小芳醒来发现小红已经出门了。无意中,小芳看到了抽屉里小红的钱包。“要是这5000块钱归自己多好。”小芳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此时的小芳并没有真的将这笔钱据为已有,但是架不住心里的小恶魔碎碎念。“就让她着急一下吧,瞧她昨天回来那高兴样子,谁没做过大单呀。”小芳随手就把小红的钱包放在了第二层抽屉里。

  到了公司,小红才发现匆忙出门钱包忘了拿,想了半天也没想起钱包放在哪,就赶紧打电话给小芳和另一名舍友小玉,让她们帮着找钱包。小芳装模作样地和小玉一起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到了公司,小芳为了证明自己和这件事无关,主动帮小红报警。

  晚上回到宿舍,小芳偷偷将钱包转移到自己小熊玩具的肚子里。因为报案是丢失,不是遭窃或被抢,公安机关一时半会也没有什么线索。过了几天,小芳家里突然有事需要回家,当时身上没钱了,自己在外打拼了这么久,小芳不想让家里人看不起,便从5000元钱里拿了2000元放进了自己的钱包。

  房租到期后,三人决定搬家。在收拾东西的过程中,小玉偶然发现了小红的钱包,并告诉了小红。三人随即对质,小芳硬撑着面子,坚决否认是自己做的。当时公司里有很多人怀疑是小芳做的,但小芳不承认,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小芳又主动报警。

  公安机关介入后,小芳还是坚持说自己没有拿钱包,经过做思想工作,小芳最终供述了自己两次转移钱包,并拿走2000元钱的事实。法院最终认定小芳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一念之差,小芳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教训可谓深刻。法律不会因为个人的面子和意志而发生变化。知错要及时改正,不要因为面子,用一个新行为掩盖之前的行为,因为一不小心,这些行为已经越过了法律的底线,这样就会让自己误入犯罪的泥潭。适时低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编辑:茌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