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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面包店摆脱了麻烦
2024-11-27 14:45:00  来源:检察日报

  “我的面包店账户已经解冻了,检察院这次可真帮了我大忙!”日前,监督申请人李某给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今年7月的一天,李某发现自己经营的面包店资金账户被冻结了。经查询得知,面包店牵涉一起劳动仲裁案,而提出仲裁和强制执行申请的是之前从面包店离职的员工小张(化名)。

  多方交涉无果后,为尽快恢复小店的运营,李某向北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经审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年初,小张应聘到李某的面包店,工作两个月后自行离职。随后,小张就加班工资、防暑降温费以及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等内容,提起了劳动仲裁。

  李某因故没能参加仲裁过程,仲裁机构作出缺席裁决,而裁决结果对他很不利:他需要向小张支付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补偿款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2.6万余元。因李某没有履行仲裁裁决,小张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面包店的资金账户随即被法院冻结。

  对此李某解释道:“我平时采购原材料的相应单据都是寄到店里的,想必那份邮寄送达的劳动仲裁文书就混在里边没看到,让我错失了申辩的机会。”

  “不过小张确实在店里加班了,我安排他倒休了几回,可能我们之间没有沟通清楚。”李某拿出一张手写的纸质合同,对检察官说,“我们之间签过合同的,这笔补偿款我不应该给。”

  事实究竟是怎样的?承办此案的北辰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王赞立即展开调查,并很快联系到小张。

  “我前后在好几家单位工作过,其他单位采用的都是规范的格式合同,这种手写的合同有效力吗?”面对检察官拿出李某提交的手写合同,小张表示质疑。

  “并不是只有制式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手写的也可以,只要是真实自愿签署的就可以。”王赞向小张解释道。

  “如果说这个合同有效力,我可以不要补偿,但其他的钱应该给我。”小张变更了自己的诉求。

  就在此时,李某再次来到该院,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冻结了我的账户,资金周转不了,网上销售活动都停了……更重要的是,要招聘新的面点师,人家从网上一查,看到我是被执行人,就都不来了。能不能快点儿帮我把这个麻烦解决掉?”

  “虽然这个案件符合民事法律监督条件,但制发检察建议不一定是最优解,像面包店这样的小微企业就怕拖。”王赞认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并不尖锐,如果能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办案效果会更好。

  有了这个想法后,王赞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按照原劳动仲裁所涉及的项目,除掉涉及书面合同的相关补偿,引导双方对加班费等内容进行了重新计算,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

  王赞将和解协议提交给法院后,法院扣划了执行款项,并立即解冻了面包店的资金账户,删除了相关执行信息。从李某申请监督,到案结事了,只用了6个工作日,面包店就摆脱了麻烦。

  “劳动合同内容和形式过于简单、加班调休制度不规范、内部资料管理不健全,这些都是你这家面包店的‘硬伤’啊。”在李某高兴之余,王赞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复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受到李某的认可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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