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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文保单位不再“散养” 灌云县检察院织就“田野文物”防护网
2019-09-16 16:3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斑驳损坏的围墙得到修缮,脱落的墓体防护罩焕然一新……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干警来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伊山石棺墓遗址回访,发现此前受损的钢化玻璃防护罩等设备已经得到修缮,专人看管的石棺墓遗存半掩黄土,仿佛正默默诉说远古人类繁衍生息、稼穑艰难的历史……

  无人值守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遗址

  时间回溯到2014年,灌云县发生了一起盗掘古文化、古墓葬案件。犯罪嫌疑人韦某明目张胆地雇用挖掘机将该县南郊侍庄乡剑墩汉墓中一尊东汉石质圆雕瑞兽(赑屃)盗走。经鉴定,该石兽为国家三级文物。时任连云港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现任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到现场指导办案时,曾向灌云县文化馆副馆长、石棺墓遗址研究人员陈龙山咨询。

  “在大伊山东侧的青风岭上,有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石棺墓遗址。石棺墓距今约6500年,原始先民们利用大伊山的自然片石,制成石棺安葬逝者,开创了人类棺葬习俗的先河。1985年考古在遗址发现新石器时代墓葬62座,199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龙山指着远处连绵的山脉,如数家珍地介绍道。但转而,老人的语调变得沉重起来:“和剑墩汉墓这座被盗地石赑屃一样,石棺墓遗址也是被‘散养’的田野文物,文物点得不到妥善保管,受损情况时有发生,让人痛心。”

  韦某被依法追究刑责后,陈长春和同事们一直关注着大伊山的石棺墓遗址,尤其是当检察机关新增了公益诉讼职能之后。今年2月,有当地村民向检察机关反映,大伊山石棺墓遗址无人看管,存在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损毁。

  获此线索,灌云县检察院迅速派人开展调查核实,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勘验。发现石棺墓遗址无人值守,围墙剥落开裂,周边护栏部分区域已被破坏;石棺墓防护罩钢化玻璃缺损严重,内部陈列物长期面临风化腐蚀,文物护管生态极其脆弱;围墙内被农户撒种番瓜、丝瓜等藤蔓类植物,绿植疯长,杂草众生,甚至有猫狗窜进窜出……。

  “大伊山石棺墓遗址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迹,属于重要的国有财产,理应在检察公益诉讼的范畴之内。让珍贵的田野文物得到妥善保护,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详细查阅了大伊山石棺墓遗址有关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后,灌云县检察院组建了以陈长春为主办检察官的专业化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

  为收集固定客观事实,该院先后3次启用无人机,发挥其拍摄范围大、角度广、证据固定方式直观真实的技术优势,对3000余平方米的遗址以及以遗址为中心外延500米范围进行航拍,对破损缺失的保护罩、护栏、遗址围墙内农户撒种的绿植、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开垦等情况进行拍摄留存。

  让监督对象深受触动的检察建议

  在和依法负有文物保护职能的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深入交流后,检察干警了解到,由于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经费不足,村民文物保护欠缺意识,文物保护机构对大伊山石棺墓遗址保护心有余而力不足,有很多实际困难亟待解决。

  在近一个月的摸排调查和深入调研基础上,办案组精心撰写了检察建议。在这份2600余字的检察建议中,检察机关不仅详细阐明了石棺墓遗址防护设备缺损、专职人员缺失、文物行政执法缺力、履职监管缺位等“四缺”问题,还提出了切实履行保护与管理职责;加强遗址维护、修缮;治理文物周边环境;坚持保护为主,对全县文物进行全面“体检”;加大文物古迹保护宣传;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推进文物合理利用等七项建议。

  3月21日,灌云县检察院召开了该院首次检察建议宣告会,以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通过现场示证、面对面释法说理,对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为更好地借助外部监督力量,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力度,切实推进文物保护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该起宣告会还邀请了数名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列席参加。

  “检察建议针对性特别强,很多问题点得很到位!讲句心里话,我们也非常愿意加强大伊山石棺墓遗址的保护,但确实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我们很希望借助检察力量,共同研究制订出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宣告会上,深受触动的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当场表示。

  合力织就“田野文物”防护网

  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陈长春和办案组成员主动到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登门拜访,与该局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力助该局制定《进一步加强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工作方案》,并积极帮助该局申请相关拨款,与文物保护机关一道筑起守护文物遗址的防护网。

  在检察监督的有力助推下,石棺墓遗址保护进入了“快车道”——收到检察建议后,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立即会同文物执法部门查看现场,研究整改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组织专家论证,制定了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项目立项报告,被国家文物局列为保护展示项目,首期64万元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已下发,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的招投标工作,后期实施经费正在申请中;在方案最终实施的过渡期间,争取到上级资金支持,对破损开裂的围墙进行修缮,对缺损的防护罩玻璃进行更新,实现保护性全封闭;灌云县博物馆与石棺墓遗址所在地伊山镇政府签订保护责任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开展周边环境整治,落实专人对遗址进行看护管理……

  5月,陈长春和办案组成员收到了一份“厚礼”——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针对七项检察建议作出了3300余字的回复。看到在每一项检察建议下列明的“实打实”的推进措施,之前的辛劳似乎都得到了慰藉。8月,灌云县检察院这份“干货满满”的检察建议及收到的“诚意十足”的回复,入选了江苏省检察院2019年第一期《代表性检察建议书及相关回复选登》。

  “凝结在文物之中的灿烂文明和历史文化,为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提供着文明养分。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推动大伊山石棺墓不再‘散养’,在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中传承文化。我们真心为检察院与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担当和作为点赞!”连云港市人大代表、灌云县人大环资委主任张春兰说。

  编辑: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