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带严某采血
6月25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检查,正处孕期的社区矫正人员严某向检查人员递交了一份日期显示为6月24日的B超报告单复印件。
“B超报告单怎么是复印件?这纸张大小、字体格式不太像正常的报告单。”
“胎儿比一个月前大了许多,哪有长这么快的?”亭湖区检察院参与检查的两名检察官低声交流道。
这张报告单的主人是处于孕中期的严某,系一起诈骗案的罪犯,因犯诈骗罪于2019年2月14日被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9万元。判决生效后,严某因怀孕于5月17日被亭湖区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期限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23日止。根据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严某应每月提交B超报告单,以证明其始终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严某提供的B超报告单复印件有多处异常,这引起了检察官潘爱红的怀疑,办案经验告诉她这张报告单有端倪:“你提供一下B超报告单原件。”
“我在南洋卫生院建了卡,报告单都贴在卡上了。但是卡丢了,原件也就找不到了,只留了这张我事先准备好要提交给你们的复印件。”
走访一结束,两名检察官便与司法局工作人员一同赶往南洋卫生院。调查得知,严某于5月2日做过B超检查,但之后便没再来这儿做过检查,也并未在这家卫生院建卡。那么,严某为什么要一再撒谎呢?
为了揭开这张B超单复印件背后的“秘密”,检察官联系司法局、公安人员,于6月27日将严某带至医院进行孕期检查,核实其是否符合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检查结果显示,严某没有怀孕特征。她坦言道:“我之前确实是怀孕了,5月2日在南洋卫生院做了B超检查,因为孩子大了,我不想生下来,第二天我就在另一家医院做了引产手术。为了应付每个月一次的检查,我就用5月2日的B超单PS了一张单子,做成复印件的样子。”
查明事实后,亭湖区检察院建议司法局向法院申请撤销对严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并督促公安机关立即将其控制、变更强制措施,严某于7月1日被收监执行。自此,严某“借孕避刑”的周密计划最终“意外流产”。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