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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检察高效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2019-04-25 16:1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当我来到检察院领取案件答复文书时,心情特别激动。你们的接待态度很好,作为老百姓,我们身有体会!”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收到了信访群众吴某寄来的一封感谢信,该院及时回复、有效解决诉求的做法赢得了信访群众的肯定。

  2016年1月,68岁的吴某从朋友那里了解到无锡某保健品门店的投资项目。工作人员向吴某介绍,公司为了“服务老人、健康养老”,采用会员制消费,分别缴费1280元、6400元、12800元、19200元、25600元,成为银卡、金卡、钻卡、白金、翡翠等不同级别的会员,便可以拿到2000元、15120元、31520元、47920元、64320元等不同程度的购物券等返利,凭购物券可购买当地或就近区域门店、总部的保健产品,或免费旅游等,级别越高返利越多,一次性投资,每天按比例返利,返满金额为止,有效期为十年。

  看到身边邻居、朋友信誓旦旦拿钱、借钱投资其中,吴某心动不已,便开始投资。刚开始,吴某每天都会收到返利。但时间一长,吴某渐渐感到不对劲。2017年9月开始,该店以网络系统遭到黑客攻击需重新更新为由,拖延、调整返利时间与次数,对自己也不再是有问必答。2018年上半年,吴某等人发现无锡该保健品门店已全部关闭,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吴某等人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该保健品门店的集资诈骗行为立案侦查。在迟迟得不到答复后,吴某等人便多头向上级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写信反映,但在信中她们未提供任何联系方式。

  2019年1月31日,梁溪区检察院收到上级院移交的该起案件后,立即受理并进行核查。经联系公安机关,发现根据现有材料,能够反映该保健品门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督促,公安机关于2月2日决定立案侦查。针对吴某某等人身份、地址不明、无法联系的困难,承办人辗转通过联系公安机关获取到了联系方式。

  2月3日,承办人向吴某电话答复信访事项受理和办理情况,预约其于春节后来院签收书面《答复函》。春节过后,承办人热情接待了吴某等15名报案人,具体介绍办理经过,认真答复办理情况及结果,积极引导他们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吴某等人当场签收了《答复函》。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高检院张军检察长作出的重要指示。此前,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专门制定关于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规定,梁溪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规定,切实做到对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回复”。今年以来,该院共接收群众来信83件,除了信访人身份、地址不明、无法联系的2件以外,已回复81件,其中电话、短信等回复67件,书面邮寄回复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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