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陈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这是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展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以来形成的第551份认罪认罚具结书。
陈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因为家庭纠纷,和丈夫的堂姐葛某发生了争执,激愤之下,陈某猛推葛某,把近六十岁的葛某推倒在地。经鉴定,葛某右股骨径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医药费前后花费近人民币五万元。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陈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建议量刑一年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如赔偿取得谅解,可适用缓刑。陈某先期已赔付葛某人民币两万元,但离葛某花费医疗费用上有差距,而赔偿到位是达成刑事和解的必要条件。纠纷之中自我感觉理由充分,却因一时冲动不仅被追究刑责又要折了钱财,陈某心里委屈充满怨念,并对检察官多次向她说起的刑事和解不予回应。作为在张家港市检察院刑事办案区驻点办公的值班律师来说,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参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是工作职责。面对陈某疑虑,值班律师作为第三方向她解释了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陈某的疑问进行进一步解答。最终,陈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矛盾纠纷得以化解,陈某更因为自己的认罪认罚得到了从宽处理。
这是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在张家港市检察院的一个缩影。《刑诉法修正案三》发布后不久,张家港市检察院召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召开研讨会议,研究新规定并对值班律师制度具体实施进行探讨。2018年11月9日,经协商,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签《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并建立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暨法援驻检察院工作站。经遴选,来自6家律师事务所的6名律师组成值班律师队伍,每周周一至周四下午接受统一调派,在检察院刑事办案区、看守所等重点办案场所驻点当班开展法律援助和认罪认罚具结工作。为保证值班律师的履职水平,值班律师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平时服务情况也将纳入到律师年度业绩考核之中。自2018年11月上旬值班律师参与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工作开展以来,值班律师累计值班93天,已为387件刑事案件555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有6名犯罪嫌疑人在向值班律师咨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由不认罪转而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交代了犯罪事实,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