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青岛举行了海洋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座谈暨“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天津、河北、上海、江苏等11个省检察机关代表参加了会议。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与东道主青岛崂山区检察院作为两家基层院代表发言。
会上,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进行以“重办案凝合力拓渠道,聚焦公益核心保障海晏河清鱼欢人旺”为主题的交流发言,重点围绕探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机制、解决公益诉讼前沿问题、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海洋生态保护合力、打造海洋生态专业化办案组等四个方面进行。在探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机制方面,张立检察长着重介绍了江苏省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情况和探索集中管辖的几大效果,以该院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经验为基础,他认为,集中管辖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分散管辖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行政衔接等问题,形成海洋生态保护合力。在解决公益诉讼前沿问题方面,他详细介绍了灌南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强化公益诉讼诉前保障机制、建立调查规则和证据使用规则、创新海洋生态修复标准、分层次提出诉讼请求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等探索和经验。
张立检察长表示,灌南县检察院以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如与高校组建“跨区划集中管辖检察机制研究”横向课题组对跨区划集中管辖问题展开研究,作为高校的实践基地和生态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中心的联络点,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开设《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实务培训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