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三)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四)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五)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六)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七)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江苏首个春假来袭!法治与你同候场
【检察日报】实地走访拧紧“安全阀”
聚焦“三个管理”,把脉庭审“第一线”
东林讲读会丨从备赛到成长,梁检“大神”倾囊相授
梁溪检察院新浪微博
梁溪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