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受理范围
2017-11-27 17:41:00  来源:

  (一)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三)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四)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五)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六)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七)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八)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编辑:茌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