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法院对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24”特大网络诈骗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12名被告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首要分子肖某甲和主犯肖某乙、李某、万某某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此,“1.24”特大网络诈骗集团案共58案135名被告人均已获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24”特大网络诈骗集团案一审获判
2019-11-26 10:16: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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