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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助18名务工人员讨薪
2019-04-22 16:41:0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谢谢检察官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近日,在成功与单位就拖欠的工资达成调解协议后,老黄代表18名农民工向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表达着谢意。

  老黄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17年7月,他来到无锡市某餐饮公司应聘餐饮服务工作,双方约定了工资待遇,但公司未与老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老黄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的情况在该公司普遍存在。2018年年初,公司开始拖欠工资,毕竟在这里干了半年多了,老黄不想丢掉工作,便一直忍气吞声。同年5月,公司宣布停止经营,并将店面转让给了一家培训机构经营,此时公司尚拖欠了老黄在内的18名外来务工人员两个月的工资。

  由于公司已停业转让,老黄等人讨薪无门,眼看几个月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打了水漂,老黄等人心痛不已,只好去各部门上访寻求解决的办法。2018年年底,梁溪区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在走访辖区律师事务所时,了解到这一维权案件线索。

  检察官积极畅通申诉渠道,主动为这18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在听取了他们的申诉后,检察官认真核实了案情,认为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老黄等人未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检察官建议老黄等人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考虑到他们系弱势群体、经济困难、诉讼能力弱等因素,该院受理了该系列支持起诉案件。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老黄等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可以提供之前领取工资的部分签收单,这些证据初步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经营地点虽已转让,但尚未注销,仍可以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老黄等人讨薪还是有希望的。在老黄等人向法院起诉后,该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检察官还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争取法院的协作支持,确保支持起诉工作取得实效。经多方协调,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老黄等18人工资报酬11万余元,现公司正在按期履行协议,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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