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无锡市梁溪区法院对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共享单车配件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以犯盗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贾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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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教授寄递从业人员如何识别麻精药品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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